創刊日:100 年 6 月 10 日
發行人:教育局局長
出版者: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地址:42007 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 36 號
電話:04-2228-9111(代表號)
臺中市教育電子報自民國 100 年 6 月起,每月 10 日發行一期,為教育夥伴提供更快速便捷與寬廣詳實之教育資訊 ,歡迎各界關心教育訊息之舊雨新知,上網免費訂閱,並請廣為推廣宣傳。
為充實特教資源、健全特教功能、鼓勵身心障礙幼兒接受學前特教,以及提昇特殊教育教學品質,市政府提供相關補助。凡符合申請條件者,可向校方提出申請,再由校方向教育局提出申請。 以下資訊提供參考,歡迎多加利用,詳細申請時程及金額將以教育局正式公文為準。
項目 |
申請條件 |
金額 |
申請程序 |
申請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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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障學雜費 |
1.設籍且就讀本市之公私立幼兒園
2.身障學生或身障人士子女(須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 |
公立幼兒園 輕度—2,400元 中度—4,200元 重度、極重度-6,000元
私立幼兒園(機構) 輕度—5,000元 中度—8,500元 重度、極重度-12,500元 |
1.家長持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及身障學童身障手冊(或家長之「身障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學生私章、註冊收據向校方提出申請。 2.由公私立幼兒園及私立國中小向教育局提出申請。 |
1.上學期(約)9月1日-10月31日 2.下學期(約)2月1 日-3月31日 3.註:本案係由本府預算編列,不得重複請領。【若有申請原住民學費補助、公教人員子女學雜費補助、社會處低收入戶托育補助、其他公立機關補助者,均應扣除其金額(其補助金額低於本案者),只補助其差額。】 4.補助金額優於本案者只能擇優申請,不得再申請本案補助。 |
學前補助家長 教育經費 |
學齡滿2足歲以上至入國小前經鑑輔會安置就讀幼兒園(機構)者 |
公立幼兒園 2足歲未滿5足歲,每人1學 期補助3,000元。 私立幼兒園(機構) 學齡滿2足歲以上至入國小前,每人1學期補助7,500元。 |
1.家長持學童之身障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聯合評估中心核發之「發展遲緩證明」正本或影本、重大傷病卡、家長私章,向校方提出申請。 2.由幼兒園(機構)至幼生管理系統「幼兒補助經費申請」登錄完成後,向本府提出書面申請。 |
1.上學期(約)9月20日-10月20日 2.下學期(約)2月20日-3月20日
|
學前補助機構 |
立案私立幼兒園(機構)招收經鑑輔會安置之2足歲以上未滿6足歲之身心障礙幼兒,並提供學期特殊教育(含擬定個別化教育計畫) |
1.每人就讀1學期,補助該幼兒園(機構)經常門經費新臺幣5,000元。同一幼兒上下午就讀不同幼兒園(機構)者,應擇一申領。 2.須就讀本市已立案之私立幼兒園、教養機構 |
1.立案私立幼兒園須先徵詢家長同意後,持學童之身障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聯合評估中心核發之「發展遲緩證明」正本或影本、重大傷病卡、幼兒私章,向校方提出申請。 2.由幼兒園(機構)至幼生管理系統「幼兒補助經費申請」登錄完成後,向本府提出書面申請。 |
1.上學期(約)9月20日-10月20日 2.下學期(約)2月20日-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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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刊日:100 年 6 月 10 日
發行人:教育局局長
出版者: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地址:42007 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 36 號
電話:04-2228-9111(代表號)
臺中市教育電子報自民國 100 年 6 月起,每月 10 日發行一期,為教育夥伴提供更快速便捷與寬廣詳實之教育資訊 ,歡迎各界關心教育訊息之舊雨新知,上網免費訂閱,並請廣為推廣宣傳。
蔣偉民局長
蘇美麗科長
課程教學科王柏鈞股長、王琬璇老師;南屯區永春國小蕭俊勇校長、劉冠欐主任、王清峰主任
教育領航:西屯區上石國小劉益嘉校長、黃蕙蒨組長;北區太平國小曾娉妍校長、陳奕蓁主任、游淑淳組長;
教育動態:中區光復國小張毅宏校長、蔡牧耕主任、林靜鶯組長;東勢區新盛國小譚至皙校長、李曉玲主任;
校園風情:北勢國中林宏泰校長、劉芳如主任;西屯區東海國小林筆藝校長、張凱棠主任、楊琮渝老師;
人物特寫:后里區月眉國小廖曉柔校長、楊秀停主任;大里區大元國小張曡今校長、王怡月組長;
焦點話題:清水國中曾育宗校長、洪嘉祥主任、王詠婕組長;東區樂業國小吳桂芬校長;
教學錦囊:四箴國中林瓊惠校長、董家琳組長;大里區益民國小洪翠芬校長、吳相儒主任;
教育夥伴:西區忠信國小黃美樺校長、葉俞潔主任;北區立人國小廖子成校長、簡鳳瑩主任;
書香共聞:大甲區順天國小陳素萍校長、顏淑菁主任;大雅區三和國小何昭伶校長、陳怡閔主任;
行政組:南屯區永春國小蕭俊勇校長、王清峰主任;
網路服務:課程教學科黃晉恩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