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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補助偏遠學校辦理多元課後社團計畫

國小教育科韓順進候用校長 09/25/2015 2250 點閱

臺中市補助偏遠學校辦理多元課後社團計畫

偏遠學校之學生多處於弱勢之地理位置,再加上家庭、經濟等因素,除正式課程學習外,無法參與課後社團或假期育樂營隊的多元學習模式,剝奪學生展現多元藝能的機會,失去啟發自身潛能的機會。基於教育的公平正義原則以及啟迪多元潛能的觀點,使其擁有公平參與的機會,擬由本局補助本市47所偏遠及特偏學校辦理多元課後社團活動,每校每年新臺幣6萬元,於課後辦理多元社團。

透過經費的補助,使其學生能有參與機會公平的立足點,期使每位學生能展現多元藝能,發展天賦潛能。

實施策略及方法:採申請補助原則:

  1. 補助本市103學年度偏遠學校(名單如附件)辦理課後(含晨光時間、假日及寒暑假)社團活動所需之經費。

  2. 多元社團係指在校內所辦理之運動、藝文、音樂、科學、才藝等多元性質社團;課後係指辦理社團時間於晨光時間、假日及寒暑假等時間。

  3. 本經費補助學校雖不限社團性質及數量,但每校應規畫辦理2隊運動性社團。

辦理期程:每年分為三階段

一、每年2月31日前本市47所 偏遠及特偏學校提出申請。

二、每年3月中旬前審查結束並核撥經費。

三、每年12月底前辦理成果報局及經費核銷。

預期效果及影響:

一、立基於學習的公平正義原則,提供偏遠學校(含特偏)學童參與多元社團的機會。

二、透過長期補助與支持偏遠學校(含特偏學校)發展多元課後社團,讓弱勢學生能站在機會公平的立場,展現天賦潛能,為培育臺中市多元人才注入新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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