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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安全

小教科莊建和代理科員 10/09/2012 1852 點閱

    教育是國力的根基、有安全的校園,百年樹人的教育才能在學校扎根。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為加強校園安全管理,以維護公共安全,確保全體教職員生生命及財產安全,避免人員傷亡、減輕災害,爰參照教育部編製之「國民中小學校園安全管理手冊」針對本市各級學校條件、實際狀況斟酌調整,茲制定「臺中市國民中小學校園安全管理檢核總表」供本市所屬機關學校自主性檢核,針對各國中小學童教學活動所需的各項設施、場所、器材設備等分為四大類檢視。

    四大類檢核項目分別為:「校園設施設備」、「體育衛生保健」、「友善校園」、「交通安全」,該檢核總表於每年8/20、11/20、2/20、5/20逐級核章後分別送教育局中教科或小教科及視督區督學審視彙整。經由定期安全檢查,學校可適時採取適當的措施、隨時予以改善,提供學生安全的學習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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