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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外教育與十二年國教

北屯區文昌國小郭盈師校長 03/01/2017 2500 點閱

       教育部2015年發表戶外教育宣言,推動戶外教育五年中長程計畫。希望將傳統學校內與教室內教學模式,延展與擴大教學場域,連結生態旅遊、環境教育和遊學教育的思考,實踐「學習走出課室,讓孩子夢想起飛」的教學型態,促進學生擁有更多元學習歷程與真實世界接軌,甚至創造另類教育產業。

     「教育」除了在學校圍牆內進行,戶外場域是擁有較多元學習處所。在學校內或教室內的學習,難以帶給予學生最真實的對於自然生態環境的感受,大多僅能在知識面向達到。透過另一種學校外的學習,讓孩子懂得真實性的情境體驗。

       根據優質戶外教育聯盟(2012)說帖指出:臺灣學生平均每週待在螢光幕前22小時,接觸大自然的時間有嚴重不足的現象。一項針對臺灣國小學童課後活動時間的調查研究更指出:五年級學童課後進行直接接觸自然的活動僅30.2分鐘,占整週課後時間的4.2%。長期偏頗於室內的活動,讓下一代的身心靈健康逐漸流失。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總綱綱要已於2014年11月28日正式公布,揭櫫十二年國教之課程發展本於全人教育的精神,以「自發」、「互動」及「共好」為理念,強調學生是自發主動的學習者,學校教育應善誘學生的學習動機與熱情,引導學生妥善開展與自我、與他人、與社會、與自然的各種互動能力,啟迪學習的動機,培養好奇心、探索力、思考力、判斷力與行動力,願意以積極的態度、持續的動力進行探索與學習;從而體驗學習的喜悅,增益自我價值感。進而激發更多生命的潛能,達到健康且均衡的全人開展(教育部,2014a)。

       就目前國民中小學教育而言,戶外教育目的在提升學生的內在動機和興趣,發揮潛能學習的動力,強化系統知識的領悟,讓知識能力更貼近生活。教育除了在學校圍牆內進行,戶外場域都是擁有相當多元學習處所。如果僅在學校內或教室內的學習,無法帶給學生對於自然生態和特色文化最真實的體認與感受。各校將社教機構、農林漁牧產業、特色文化、國家公園、國家風景區、國家森林遊樂區等課程基地,導入教育專業的系統知識、以多元豐富的體驗學習方式,營造「處處可學習,人人可為師」的優質戶外教學環境。我們相信跨越教室與課本的藩籬,走入社區、走進大自然的學習,可以帶給孩子更寬廣的學習內容和視野。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僅將戶外教育列為重要議題項目之一,但其「核心素養」的表述內容指出一個人為適應現在生活及面對未來挑戰,所應具備的知識、能力與態度。課綱稱為「核心素養」強調學習不宜以學科知識及技能為限,而應關注學習與生活的結合,透過實踐力行而彰顯學習者的全人發展。尤其強調個人為學習的主體,學習者應能選擇適當學習方式,進行系統思考以解決問題,並具備創造力與行動力。學習者在社會情境中,能自我管理,並採取適切行動,提升身心素質,裨益自我精進(教育部,2014a)。綜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總綱之核心素養意涵,其實與戶外教育的核心精神不謀而合;換言之諸多課程總綱之內涵並非傳統的課室內學習可以達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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