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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托整合後幼兒園面臨的挑戰

亞洲大學幼兒教育學系主任 陳昇飛 02/21/2012 4448 點閱

        今年一月一日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正式施行,分流已久的幼稚園與托兒所正式以「幼兒園」名稱整合為一。「幼托整合」歷經十四年的研議與多方折衝,終於得以正式實施,對幼兒教育階段來說,的確是重要的教育改革里程碑。環顧過往,幼稚園及托兒所提供家長在幼兒學習與照護的不同需求,確有其歷史背景與意義。然而,在社會變遷與市場需求下,兩者之間的差別也越來越模糊,多數家長更無法分辨其差異性。在此情況下,「幼兒園」的定名也適時解決了家長選擇學校的疑惑。

        隨著「幼托整合」政策的實施,幼兒園的主管機關統一由教育部管轄,過去托兒所由內政部主管,幼稚園由教育部主管的雙軌情況也成為歷史。為了因應幼托整合的實施,教育部特別委託了學者專家研訂「幼兒園教保活動與課程大綱」,以便能確保專業的與合宜的幼兒教育與照顧之服務。幼兒園教保活動與課程大綱是以「幼兒發展」為主軸,規劃了六大學習領域,分別為身體動作、認知、語文、社會、情緒與美感領域。新課綱以幼兒為中心的思維,希望從過去的學科中心轉向以幼兒發展為中心的統整課程。並且透過領域目標與學習指標的訂定,提供幼教師與教保員課程發展的參考的依據,以設計適合幼兒的學習活動與生活照顧。換言之,今後幼兒園並不僅是名稱上的一致,在課程與學習方面也有共同的目標。新課綱雖已經過實驗階段,但多數幼兒園現職教師仍習慣過去的分科課程,如何因應新法所帶來的學習領域與教學理念,可能是許多幼兒園必須臨的一大挑戰。

        其次,就招收的幼兒來說,幼托整合前,托兒所可招收2歲到入國小前的幼兒,著重在幼兒的保育照顧;幼稚園則是招收4歲到入國小前的幼兒,偏重在學前教育。幼托整合後兩者改制為幼兒園,皆可招收2歲到入國小前的幼兒。依此而言,原有的幼稚園可以向下延伸招收幼齡的孩子;而原有托兒所則必須強化4-5幼兒的學習課程,而二者之中最大的難題仍在於師資的培訓與聘用。以托兒所的改制為例,新制實施後原有的大班必須聘用一名幼教師,私立托兒所是否有能力聘用合格幼教師不無疑慮。至於公立幼稚園部分,長久以來都是以4-5歲的幼兒教學為主,雖然園內是聘用合格幼教師,但對於2-3歲的幼兒保育照顧缺乏實務經驗,短期內可能難以勝任2-3歲幼兒的保育照顧工作,如何增聘教保員與改善環境設備亦是一大挑戰。

        總之,幼托整合的政策是為了改善幼兒的教育品質。新法的實施難免帶來鎮痛,幼兒園必須積極調整步調,不宜抱持觀望之態度。但新制度的實施也不可能是一日就序,如何在有限的時間內找到轉型契機,是幼兒園需共同面對的課題。而教育部為了降低幼教職場對於制度轉換所產生的不安,除了加強與實務工作者宣導與溝通外,也積極督導地方政府教育及社政單位協助各園所完成改制作業,以保障學齡前幼兒接受教保服務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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