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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霸制凌 友善校園一起來

學生事務室王一民教官 02/08/2021 491 點閱

  學校是社會的縮影,也是學童第一次離開家庭教育和陌生人相互溝通、學習及交往的地方;對於學童來說,除了師長的教育,最難忘的就是同儕相處與歡笑,也是一生中最珍貴的回憶。但不是每個學童能處理好自己與同儕間的人際關係,同儕間相處難免會有些小摩擦情況發生,往往需要師長在旁陪伴輔導學童,化解與同儕間所衍生的小摩擦,若處理不慎就有可能衍生成為校園霸凌事件。

防制校園霸凌知能培訓課程

  霸凌(Bullying)存在於人類社會中,人際互動上難免不經意的會有霸凌現象產生。校園裡常存有某種程度的霸凌,身為學校的師長應同時具備霸凌防制相關知能及敏感度,近年來我國在防制校園霸凌推動上仍有許多窒礙難行的問題:

一、「霸凌」一詞不斷的濫用,衍生諸多對校園霸凌理解上的爭議,讓原本單純的校園偶發事件升高其處理難度,使原本該以修復、同理方式化解雙方當事人關係的處理模式更加顯現對立。

二、「霸凌」依校園霸凌防治準則的定義「指個人或集體持續以言語、文字、圖畫、符號、肢體動作、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方式,直接或間接對他人故意為貶抑、排擠、欺負、騷擾或戲弄等行為,使他人處於具有敵意或不友善環境,產生精神上、生理上或財產上之損害,或影響正常學習活動之進行。」而當事人學生或家長申請校園霸凌事件調查必須歷經學校通報、調查與合議認定的過程;然師長與家長對校園霸凌處理程序不熟稔,使校園霸凌事件處理更為繁瑣。

三、學童在校園裡的互動往往充滿變數,依校園霸凌防制準則規定,學校接獲通報後,即必須啟動處理程序;校園霸凌防制準則設置的精神,係希望學校透過教育及輔導作為,匡正及教化行為學童之言行舉止,輔導被行為人學生要勇於向他人表述所遭受不平之待遇,並透過修復式正義之輔導模式使渠等在校園生活及人際關係上有所改善,並非法庭審判般定奪是否構成犯罪證據模式。

四、依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第3條有關霸凌的定義,其中「騷擾或戲弄」字詞的出現,師長才驚覺法規對學童的保護已經如此細緻,隨著網路時代的來臨,3C行動裝置的普及及使用者年輕化現象,若網路禮儀宣導不足,網路極容易成為一把利刃,透過社群平臺散播文字、圖畫、影片等方式,加上網民不明事理的留言,傷害同儕間的友誼更為容易。

  學校應是孩子們學習成長得快樂天地,也是孩子們安心成長的支持力量來源,面對校園霸凌態樣的日新月異,強化師長的防杜校園霸凌敏感度及知能,是刻不容緩的工作。教導孩子尊重每一個人,營造校園友善氣氛,才能減少霸凌造成的傷害、降低霸凌發生率,建構友善安全的校園環境。

109學年度兒童權利公約防制校園霸凌知能培訓課程 (圖片1)
109學年度兒童權利公約防制校園霸凌知能培訓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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