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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高中職改隸直轄市之我見

黃竹國小江建昌主任 07/03/2012 2432 點閱

        依《直轄市法》,新北市、臺中市、臺南市及高雄市九十九年十二月十五日改制或升格為直轄市後,區域內原屬教育部的國立高中職就應改隸直轄市,教育部預定於2012年八月一日將國立高中職改隸為市立,並已於99年8月成立「因應縣市(合併)改制直轄市國立學校改隸及私立學校教育督導權移轉」工作小組,全力推動改立政策。但目前除了台北市沒有改隸問題外,其於四都都有經費不足的問題,目前僅新北市可能在102年接收這些國立高中職,其他三都則宣稱目前無力承擔,要求等到教育部願意全額補助相關經費及增加承辦人事經費後才願意接收,因此可能延至105年才接受改隸。

        從地方自治法與高級中學法來看,直轄市應辦理高中教育,但造成國立高中職改隸地方之重大政策延宕,有其當前改隸的困境,茲說明如下。

   (一)對直轄市政府而言

       四都政府憂心國立高中職業務移撥進來後,地方教育經費勢必無法負擔需求與供給的差距,以臺中市為例,轄區內有19所國立高中職,所需經費約73億,教育部僅補助約48億,短缺約25億,其他如新北市短缺約13億;台南市約44億,高雄市約18億。而這些短缺的經費將直接影響行政單位組織員額編制、學校經常門、一般教學經費,資本門設備費。過去精省時,將省立高中職改隸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即發生連續幾年學校資本門經費短缺,影響國立學校教育發展。 四都政府認為國立高中職校移撥時,認為教育部應該嫁女兒給嫁妝, 例如學校土地資產、實習旅館也應一併轉移至地方政府。

        此次接管問題重大爭議在未來教育人員龐大的退撫支出分擔比例上;教育部同意2012年八月一日前退休的教育人員由教育部負責,八月一日之後的,依法由地方政府負擔;但地方政府不同意。

(二)對國立高中職而言

1、教育部中部辦公室雖然將補助給予直轄市政府,但這些錢不會直接給學校。以新北市為例,沒有房屋修繕跟設備維修費,且12所學校改隸新北市後,立即抽離48個學校職員員額到其他的單位,平均每校將減少4名職員。

2、以國立高中職的學校來講,他們也不急著想變成市立,最主要的原因是,過去在立法院不會去質詢國立高中職學校,但改為市立之後,就要接受市議會的監督,這是國立高中職不急著想要改為市立的原因之一,因此只有教育部在著急。

3、目前各國立高中職依照「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設置條例」設有校務基金,若改隸前新北市等四都未完成相關自治條例之立法,國立高中職一旦改隸直轄市政府,將失去校務基金設置法源,各校現有校務基金將全數充公繳庫,相當不利學校之發展,亦使學校改隸失去誘因。

    四都政府對移撥國立高中職的經費要求差距,總數約在七、八十億左右。教育部應再行努力協商,地方政府亦應一面爭取一面展現取得共識的折衷方案,則國立高中職改隸為市立才可能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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