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刊日:100 年 6 月 10 日
發行人:教育局局長
出版者: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地址:42007 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 36 號
電話:04-2228-9111(代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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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住」是個傳神的比喻。接住什麼?接住「受傷生命」。「受傷生命」,可以說是生命經歷過的所有失敗、挫折或創傷的統稱,此時它就宛若在空間中即將墜落的物品。「接住」這個動作,讓「受傷生命」終止了接下來墜落的可能。
「接住受傷生命」是這個時代迫切的課題,似乎不用多作說明;大家也都很努力學習如何「接住」(終止墜落的可能)。然而,可能需要有人提醒:是否該暫時停下腳步,反思一下:「接住」是什麼?(如何才是適切的接住?);如何可能「接住」?(適切的接住是否可能?)
一、「接住」是什麼?——幾個可能的誤解
「接住」這個動作若要成立,必須要有「接住者」與「被接住者」,應該不會有問題。有問題的是,若錯誤理解這樣的關係,恐怕導致「不適切的接住」,不能不慎!其中,至為關鍵,卻常被大家所忽略的,有三個可能的誤解:
(一) 誤以為「接住者」或「被接住者」是固定的。也就是說,誤以為輔導一方(老師、家長)只能是「接住者」;受傷一方則只能是「被接住者」。其實,雙方應該是「互為主體性」(Intersubjectivity),「接住」時,輔導一方雖是「接住者」,但他也有不足處、待精進處,因此他同時也會是有所需的「被接住者」;同樣,受傷一方雖是「被接住者」,但在有助於輔導一方成長,他其實也在扮演一個「接住者」。關於「互為主體性」,可以參閱提出此觀念的現象學家,胡塞爾(Husserl,1859-1938)、梅洛-龐蒂(Merleau-Ponty,1908—1961)等人的相關著作。
(二) 誤以為對作為「接住者」的一方常常是不公平的。也就是雙方關係非對稱、不對等。很常聽到的是,「為什麼要我當『接住者』,為什麼要我單方面負起這樣的責任?」其實,如果能重新檢視上述的「互為主體性」,就會體認到:在我們的生活世界中,「接住者」與「被接住者」固然是不同的存在,但是雙方卻密不可分。因為,你不會一直固定是「接住者」(或「被接住者」),你有時也會是需要當一個「被接住者」(或「接住者」)。因此,你可能不得不接受一個事實:有另一方(他方),這一方(你方)的存在才能成立。簡言之,負起作為一個「接住者」,恐怕是每個人不得不負起的責任。這個部分,在「互為主體性」基礎下提出「他者倫理學」的伊曼紐爾·列維納斯(Emmanuel Lévinas,1906—1995)相關的著作,很值得進一步參閱。
(三) 誤以為對待「被接住者」一方不能糾正,只能順從、呵護。常聽到的理由是,受傷生命不要再糾正它,以免加重其損傷。其實,這是似是而非的說法。即使是受傷生命,仍需要透過教導讓他經由錯誤來學習;過度的順從、呵護,只會讓他喪失因應外在環境的能力,日後的損傷恐怕更大。當然,指導的方式,不能是「由上而下」的喝斥:「你下次再犯試試看!」或幸災樂禍的說:「早告訴過你,活該!」而是要「由內向外」導向啟發內在(自我覺察),親身經驗外在環境帶來的痛苦、從中學到教訓來學習。這個部分,美國阿南達村(Ananda Village)創立者傑‧唐納.華特士(J. Donald Walters,1926-2013)《生命教育:與孩子一同迎向人生挑戰》一書值得參考,特別是該書第六章「懲罰與獎賞」。
二、如何可能「接住」?——深度傾聽的營造
接下來就是實踐的問題。也就是,要如何避免前面提及的三點誤解,適切的接住受傷生命?依據筆者這幾年在各大專院校開設「生命教育」(包括「生命關懷」、「死亡哲學」、「哲學思考與美好人生」)及「倫理學」(包括「生命倫理」、「環境倫理」與「職場倫理」)相關課程,備課及教學的心得,其中的關鍵在於,是否以「傾聽」來營造「接住」的主要基調,而且是「深度的傾聽」。
那麼,為什麼是「傾聽」而且是「深度傾聽」呢?這個部分,可以美國麻省理工學院資深講師奧圖‧夏默(C. Otto Scharrmer,1961-)U型理論(Theory U)所總結的「傾聽的四個類型」來說明之。
1.下載式(Downloading):只以過去已知的模式來套用,這其實是無效的傾聽。
2.事實式傾聽(Factual listening):這至少是傾聽的開端,開始「開放思維」讓事實呈現,並指出我看到與事實不符的資訊。
3.同理式傾聽(Empathic listening):這是傾聽的進一層,願意「開放心靈」開始懸置自己的觀點,只同理他人的視角。
4.共生式傾聽(Generative listening):這是傾聽的最深層,願意「開放意志」開始懸置前面透過觀點所累積的,改為串聯雙方生命中所有可能,讓前所未有的新事物得以生成。最重要的是,雙方所營造的場域,緊密地聯結到各自內在真實的自我。
總之,「接住」之所以為「接住」的適切解讀,必須讓「接住者」與「被接住者」的關係,奠基在胡賽爾提出的「互為主體性」,並進一步透過列維納斯「他者倫理學」所強調的,關係雙方有其密不可分的關係及各自不得不承擔的責任,再加上華特士所提示的,關係雙方必須由內而外親身經驗痛苦、相互學習與成長。至於,「如何讓適切接住成為可能」?前面第二部分指出,奧圖‧夏默從「開放思維」、「開放心靈」到「開放意志」的深度傾聽,不僅揭示「如何讓適切接住成為可能」的關鍵,並展開一套具體可操作的進層或步驟。
最後,以華特士在其著《生命教育》所言:「生命本身就是一個大教室。不只是孩子,包括我們自己,都該聽聽生命怎麼說。」結尾。這句話很適切地點出本文想要傳達的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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