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刊日:100 年 6 月 10 日
發行人:教育局局長
出版者: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地址:42007 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 36 號
電話:04-2228-9111(代表號)
臺中市教育電子報自民國 100 年 6 月起,每月 10 日發行一期,為教育夥伴提供更快速便捷與寬廣詳實之教育資訊 ,歡迎各界關心教育訊息之舊雨新知,上網免費訂閱,並請廣為推廣宣傳。
近年校園第一線同時面對兩股彼此交織的壓力:一是毒品樣態與菸害的快速變形(如電子煙、混摻型新興藥物);二是校園與網路場域中的各式霸凌。教育部統計與媒體報導皆指出,霸凌通報呈上升與多元化樣態,顯示校園安全與心理健康議題更需系統性回應。
身為心理系教授,本文以社會心理學(social psychology)視角整合處理「反毒 × 反霸」。社會情緒學習(Social and Emotional Learning, SEL)強調五大能力——自我覺察(self-awareness)、自我管理(self-management)、社會覺察(social awareness)、人際關係技巧(relationship skills)、負責任決策(responsible decision-making)。這些能力正好對應毒品預防中的拒絕技巧、壓力調節與同儕影響,也對應霸凌防治中的同理、衝突調解與旁觀者介入。
教育部與地方學校已在課綱、師培與學務工作中逐步導入SEL精神與作法,為我們將「品德教育」落實於日常教學與班級治理打下基礎。
社會情緒學習在反毒與反霸的重要性
教育部在近年課程與學務政策中,逐步把「情意與人際互動」能力內化為學校常態工作;各縣市也將反毒、反霸與教師增能納入學期性任務,使師生具備辨識與回應風險的素養。
【反毒面向】SEL培養的「自我覺察」與「負責任決策」,使學生能識別情緒與壓力來源、看見同儕壓力下的「決策點」,並以自信且不挑釁的方式拒絕電子煙與陌生物質。例如在班級中透過角色扮演練習拒絕語句、同儕支持回饋,再搭配家長衛教,能增強學生在真實情境中的拒絕效能。此與修法後「全面禁電子煙、違規參加戒菸教育」的政策訊號相呼應。
【反霸面向】霸凌不是單點事件,而是群體動力的失衡。SEL所強調的同理、關係技巧與道德推理,有助讓旁觀者轉化為「保護者」,減少「附和者/協助者」的強化效應,並以創傷知情(trauma-informed)觀點提供受害者復原資源、對施為者啟動行為調整與社會責任學習。
【政策與國際對話】教育部指導的國際研討會聚焦青少年藥物濫用的預防與輔導,強調以實證策略結合校園實務;此一趨勢與SEL強調的「覺察-理解-行動」學習循環一致,能把政策層級的知識轉化為師生可操作的學習任務與班級規範。
校園反毒新策與預防活動
一、政策與新知:從「全面禁電子煙」到「新興藥物風險識讀」
2023年修正施行之《菸害防制法》明定: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之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與使用;禁菸年齡提高至20歲,違反者須接受戒菸教育。新學期起教育部與縣市再次重申:各校應將菸害防制納入校務與學務工作、落實宣導與輔導轉介。
同時,新興合成鴉片Nitazenes在全球市場迅速擴散,聯合國毒罪辦(UNODC)於2025年公告多種Nitazenes列入國際管制;多國監測也顯示其在廢水或市面樣本中被偵測到。Nitazenes的高效能與過量風險,對青少年族群尤其危險,顯示我國在健康教育與風險溝通上,需要強化「未知混摻」與「偽裝樣態」的識讀;教師增能可參考澳洲藥物基金會(ADF)整理之衛教資料。
二、系統化的校園實務:通報、轉介與親師生協作
以臺中市為例,地方教育局透過學務方案整合家長與志工訓練、環境監控與高風險生關懷,形塑「學校—家庭—社區」三方防線。一旦在校園查有疑似含毒電子煙,啟動尿篩、春暉小組輔導並依法通報,形成清晰的「辨識—介入—轉介—追蹤」工作流程。
三、從宣導到「學習設計」:把反毒變成可操作的SEL任務
(一)情境-角色扮演:設計「被同學遞電子煙」「派對上不明飲料」等劇本,練習拒絕語句與不羞辱對方的回應。
(二)風險偵測任務:引導學生分析「廣告話術」「包裝偽裝」與社群平台上的錯誤資訊,培養批判性思考。
(三)壓力調節練習:在導師時間導入呼吸、肌肉放鬆、同儕支持回饋,讓「不靠物質也能紓壓」變成可體驗的能力。
(四)家長微課程:提供10至15分鐘短講加單頁衛教單,協助家長識別不明裝置與異常花費、建立對話腳本。
四、以同儕文化推動正向典範:在地活動的力量
臺中市「反毒創意飆舞大賽」以街舞文化吸引學生投入,結合競賽與訊息傳遞,促成「同儕—舞台—標誌性體驗」的正向增強。這類活動把反毒訊息置入青少年自我表達與群體認同的核心場景,具有更高的可記憶性與擴散力。
五、政策與校園專業的「雙迴路」
教育部指導之國際研討會,將國際實證策略帶入臺灣脈絡;學校則把政策化為班級層級的學習活動與輔導流程,形成「政策↔實務」的雙迴路。
霸凌定義與校園反霸策略
一、定義與判準:看見「重複」「力量失衡」與「故意性」
Olweus的經典定義指出,霸凌是「一名學生長時間、反覆地暴露在一名或多名學生的欺負或騷擾之下」,其核心包含:故意傷害、重複發生、力量失衡;Solberg與Olweus建議以「每月2至3次以上」作為判準之一,避免把偶發衝突誤判為霸凌。
二、制度設計:把責任與能力放進學校治理
我國《校園霸凌防制準則》近年修正,除強化各級學校防制機制與教師增能外,並明確區分「師對生」與「生對生」處理程序。這使學校從「臨時應變」走向「常設治理」,也是把教師專業置於制度保障之下。
三、多角色動態:把旁觀者變成保護者
霸凌場景中,除加害者與受害者,還有協助者(assistants)、附和者(reinforcers)、保護者(defenders)、局外人(outsiders)。研究顯示,當旁觀者被賦能為「保護者」,霸凌持續性會顯著下降;這需要在課堂中以SEL活動練習同理與安全介入,並讓班級共識契約支持「介入行為」。
四、網路霸凌與「反擊型」循環:以SEL中斷報復鏈
調查顯示,約有一定比例青少年一年內遭遇網路霸凌,且部分受害者不求助。教師可在導師時間運用SEL練習情緒命名、衝突降溫與尋求支持,避免受霸凌的學生最終以「反擊型霸凌」的型式來回應、造成報復循環;同時結合數位公民教育,強化貼文前的後果思考。
五、權力覺察:師對生與生對師
權力不對等是霸凌的重要底層。教師導入正向紀律、回饋語言與班級權力分享機制,是預防「師對生」不當對待的關鍵;學生也要學會以合宜程序反映不當對待並獲得保護。修正後的準則提供調查分流與申訴路徑,學校需在學期初向師生家長說明。
六、創傷知情校園:修復,而不僅是懲戒
建議以「班級/年級—學務/輔導—校外資源」三級支持架構,並建立事件後的修復性會談與追蹤方案,讓SEL所強調的自我管理、社會覺察與關係技巧得以轉化為受害復原與關係重建的力量。
結語
反毒與反霸看似兩條線,實則共享同一個核心:協助青少年在情緒與人際的複雜場景中,作出對自己與他人負責的選擇。修法與制度提供了邊界與工具,但真正能把風險轉為成長契機的,是以SEL為骨架的日常教學與班級文化——讓拒絕誘惑、挺身保護、誠實求助,成為每位學生可練習、可獎勵、可被看見的行動。對教師群的專業省思是:把一次性的宣導轉為週週可操作的學習任務;把被動等待通報轉為主動偵測與早期支持;把事件處理延伸為修復與復原的長期陪伴。
創刊日:100 年 6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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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偉民局長
蘇美麗科長
課程教學科王柏鈞股長、詹益榮老師;南屯區永春國小蕭俊勇校長、王清峰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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