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刊日:100 年 6 月 10 日
發行人:教育局局長
出版者: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地址:42007 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 36 號
電話:04-2228-9111(代表號)
臺中市教育電子報自民國 100 年 6 月起,每月 10 日發行一期,為教育夥伴提供更快速便捷與寬廣詳實之教育資訊 ,歡迎各界關心教育訊息之舊雨新知,上網免費訂閱,並請廣為推廣宣傳。
為減輕家長負擔,提昇幼童入園率,本局積極配合教育部規劃辦理各項學前教育補助措施,以提供幼兒充分就學機會,達成塑造優質幼教環境及建構卓越幼教品質之目標。102學年度第1學期學前幼兒各項補助包含「5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中低收入戶補助」及「低收入戶及寄養家庭學前幼童就學補助」,將於102年9月1日至10月15日受理申請,符合條件者,可向就讀的立案公私立幼兒園提出申請,審核無誤後款項將由園方轉撥給家長。
教育局指出,102學年度第1學期「5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申請資格是以學齡滿5足歲幼童(96年9月2日至97年9月1日出生者)就讀本市公立幼兒園及私立符合幼兒就讀幼兒園補助法第5條規定之幼兒園為主,就讀公立者每學期學費全額補助,就讀私立者每學期學費則補助15,000元。倘若家戶年所得總和為新臺幣70萬元以下且非家戶擁有第3(含)筆以上不動產及公告現值總額逾650萬元,或年利息所得未逾10萬元者,再依所得級距申請「弱勢加額」補助。
而學齡滿2至4足歲的幼童,持有102年度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可向就讀幼兒園申請「中低收入戶補助」,每學期補助6,000元;若持有102年度低收入戶證明者,則可申請每學期最高18,000元就學補助。
為達政府照顧弱勢家庭之美意,以期在時程中正確且效率的將補助款撥付至幼兒園來轉發予家長,本局已請各幼兒園加強相關政策之宣導,以免影響家長及幼兒權益。補助措施及申請方式若有疑義,可逕向就讀幼兒園詢問,亦可電洽(04)2228-9111轉54401至5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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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偉民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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