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語巡迴教師
國小教育科陳怡如股長
08/23/2013
國小長久以來因教師員額編制少,小校無科任教師,以及教師為包班制等因素,造成英語教師不足或教師無法專長授課。為解決此一困境,102學年度在吳榕峯局長指示下,本局招聘30位國小英語巡迴教師,每學年度視學校師資狀況,分配至各校負責英語教學以提升本市英語師資。
本局於102年8月19日中市教小字第1020058539號函頒布臺中市公立國民小學英語巡迴教師服務實施要點,以規範英語巡迴教師權利與義務,條文中除敘明英語巡迴教師須至分配學校實施英語教學、規劃課程設計與學生學習輔導等與教學相關事項外,考量教師往返多校,明訂教師服務二所學校者,得酌減授課節數一節;服務三所學校以上者,得酌減授課節數二節,並得支給交通費之補助。為避免師資流失,規定巡迴教師應聘後五年始得轉任一般英語教師。其他相關事項,本局將另訂實施計畫以利各校遵循。
102學年度英語巡迴教師分發至鹿峰國小、大安國小、龍海國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