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刊日:100 年 6 月 10 日
發行人:教育局局長
出版者: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地址:42007 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 36 號
電話:04-2228-9111(代表號)
臺中市教育電子報自民國 100 年 6 月起,每月 10 日發行一期,為教育夥伴提供更快速便捷與寬廣詳實之教育資訊 ,歡迎各界關心教育訊息之舊雨新知,上網免費訂閱,並請廣為推廣宣傳。
校園安全面面觀 臺中市立霧峰國民中學學務主任 柯俊吉
一、前言
學校是每一個人從小到大吸取知識的一個重要場所,隨著人口的增加、物質生活的提升、社會急遽變遷,校園中也充斥著許多不確定性的危機。但學校是百年樹人的園地,有安全的校園,師生才能專心地教與學。任何在校園裡所發生的傷害,不僅僅影響個人安全,也會阻礙教學過程,進而影響學校本身以及鄰近社區的安全。
二、校園安全的意涵
是指學校教學活動所需的各項措施、場所、器材設備等項目,以及人員管制、進行過程等中,能達到準確的安全環境,以確保人、事、時、地、物的安全無虞,期使能避免傷害的發生,亦或減至最低程度,以提升教育品質,建立友善和諧之求學空間,促進生活滿意且情感正向的幸福感。
三、危害校園安全的事件類型
依據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危害校園安全的事件性質分為八大類:
(一)意外事件:有關於交通意外、中毒、自傷、自殺、溺水、運動、休閒、實驗、實習及環境設施等事件。
(二)安全維護事件:有關於火警、人為破壞、校園失竊、糾紛事件、校屬人員遭侵害、詐騙等事件。
(三)暴力與偏差行為事件:有關於霸凌、暴力偏差行為、疑涉違法事件、疑涉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事件.疑涉妨害秩序、公務涉妨害家庭、疑涉縱火、破壞事件、電腦網路詐騙犯罪案件等違法事件、藥物濫用事件、干擾校園安全及事務等。
(四)管教衝突事件:有關於親師生衝突事件及校務行政管教衝突事件。
(五)兒童及少年保護事件:有關於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藥物濫用事件、強迫引誘自殺行為、其他兒少保護事件。
(六)天然災害事件:有關於天然災害(風災、水災、震災、山崩或土石流、雷擊、核災、海嘯)、其他重大災害、環境災害(紅火蟻 .沙塵事件 .一般空氣污染)。
(七)疾病事件:有關於相關的法定和一般傳染病。
(八)其他事件:有關於校務相關問題。
四、危害校園安全的徵兆
事件發生初期並無大小之分,而任何徵兆都可能是引爆成為重大事件的轉折點。我們可以從人、事、時、地、物等五方面作為防治危害安全的徵兆,當發現徵兆時,應提高警覺並採取適當的因應措施。
面向 |
徵 兆 |
人 |
*學生生活習慣及行為的改變(變差)、結識不良行為之同學或校外朋友、加入不當陣頭、組織及幫派。 *學校周圍出現校外人士遊盪或搭載同學。 *親子關係不良,父母體罰、反抗管教、反抗家庭劇變(父母離異、喪父或喪母)等。 *師生關係不良,學生對教師譏諷、不屑、心生不滿、認定老師不公允,以及報復行為等。 *同儕關係惡化,發生爭吵、打架、恐嚇等。 |
事 |
˙使用實驗物品、美勞工具、遊戲器材方法不當等。 ˙活動課程、進行打掃活動過程疏忽等。 ˙不遵守交通規則,任意穿越馬路等。 |
時間 |
˙教師請假或不在班級教室時。 ˙下課課間時間、中午午休時間、打掃時間。 ˙天氣燥熱時、下雨天。 ˙慶典、競賽或活動多時。 ˙寒暑假及連續假期期間。 |
地點 |
˙廁所、地下室、樓梯間、屋頂陽台、校園死角等偏僻引敝處。 ˙運動場地、專科教室、活動中心、閒置教室。 ˙施工場所或建築工地、附近危險建築、不良娛樂場所等。 |
物件 |
˙老舊建物,年久失修。 ˙器材、用具鏽腐缺保養。 ˙廢棄物未即時妥善處理。 |
另外,我們也需從平日來建立全校教職員工生對於校園安全事件的查覺感知能力,養成教職員工生能夠從校園巡視,從觀察及言論,從書信網路通訊,從家長聯繫,從班級常規、從偶發事件中發現,覺查出危害因素。
五、校園安全維護具體作為:
為有效維護校園安全,國教署針對「師生自我防護知能」、「建構完善警監系統」、「落實人車進出管制」、「加強校園安全巡查」、「建立雙向聯繫合作」及「精進緊急應變能力」等六個面向研擬校園安全維護具體作為:
(一)、師生自我防護知能:各校應利用相關課程或集會時機,加強學生安全意識及被害預防觀念教育宣導。
(二)、建構完善警監系統:全面檢視校園警監系統,優先編列經費購置裝設,以透視死角、消除死角。
(三)、落實人車進出管制:對進出校園人車應詳加辨識,如接獲自稱親友辦理會客,警衛應先查證身分,詢問到校事由,通知班級導師或代理人員,避免不明人士直接入班,並於會客室或接待場所由學務人員等陪同學生與訪客見面,如緊急事件需離校,應完成請假程序,以防杜危安情事發生。
(四)、加強校園安全巡查:學校警衛、保全人員,除注意校園警監系統外,需加強定點巡查次數;另學校行政同仁應落實巡堂,發現可疑人、事、物應確實提高警覺,積極妥慎處理。同時,校方可結合社區人力資源,並鼓勵家長志工協助校園安全巡檢工作,以共同維護校園安全。
(五)、建立雙向聯繫合作:各校應依「維護校園安全支援協定書」,與轄區警政單位建立聯繫合作與通報機制。必要時,得請求警方協助校園周邊巡邏及學生上、下學安全維護勤務。
(六)、精進緊急應變能力:繪製校園安全地圖及校園周邊危險熱點地圖公告宣導;另每學年實施人為災害演練至少一次,藉以檢視學校現有緊急應變編組及運作機制,並精進校屬人員遭遇突發事件應變能力。
六、結語
維護校園安全原則在防範重於處理,確保校園安全環境,增進且持校園教職員工生對危機的預防,強化內部溝通與宣導演練,建立學校教職人員人人有職責維護與管理,尤其是新進人員,大都是不太瞭解整個校園危機管理的模式與運作方式,更須要落實先前的預防及準備工作,以提升整體危機處理與事後恢復的能力。做好危機處理應變措施,事件發生時能審慎處理,才能維護校園的安全與穩定,也才能進行安全的教學與學習活動,以提高學習成效與品質。
參考資料:
吳啟弘(2013)。台中市教育電子報:未雨綢繆~規劃校園安全危機處理程序。民105年2月20,取自http://www.tc.edu.tw/epaper/index/change-term/term_id/33
李家柏(2002)。台北縣雙河區教師輔導工作手冊:校園危機管理講義。民105年2月22日,取自 http://www.wlgsh.tp.edu.tw/data/3/3-06counsel/92.5.6-1.htm
教育部 (2015)。國民中小學校園安全管理手冊。民105年2月22日,取自http://203.68.64.40/homepage/校園安全管理手冊1228%20定稿版.pdf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2015)。教育部因應國小校園安全的防處具體措施。民105年2月22日,取自http://www.k12ea.gov.tw/ap/tpdenews_view.aspx?sn=d96933bb-7c8c-4646-aa24-7660acae6b7e
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2014)。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民105年2月22日,取自https://csrc.edu.tw/FileManage/CheckData?sno=367&MergedId=523766034b1e4a8185785f4da020c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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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偉民局長
蘇美麗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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