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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法治教育分享──「親身實踐」及「藝術化的管教輔導」

大元國小陳建宏組長 07/26/2011 2488 點閱

        在學校裡,有許多需要例行性或特殊性的宣導政策,常經由地方政府教育處發文至各校,再由各業務承辦單位提陳辦法通過後,轉由各班級導師來實施,其中,法治教育在教育現場更是推動的主軸,筆者在法治教育推動實務上有一些心得與大家分享。

一、與學生的互動就是學習的開始:

       在多數老師的想法尚停留在這樣的一個宣導模式時,似已忘記,「學習」最重要的引導關鍵就是老師的「親身實踐」。換言之,老師的「一言ㄧ行」都是有「示範」作用,而學生在老師的示範中進行模仿、認同、學習並實踐。在教學的過程當中,老師最容易因不留神,而在學生的管教輔導的舉措上失去了正向管教的立場,甚至表現出失當的言行。

        教師在管教學生上負面的對話,在孩子求學的過程中常會聽見,或許老師在耐不住學生的挑戰後動了肝火,或是要求每一個學生都一律平等,不管個別的差異,大家都必須要有共同的進度與規範,在如此的條件設定下,未達標準即視之為不合群,必須接受老師認定的處罰方式並接受處罰。老師對待學生的處理方式,在言語上常是充滿威脅、威權,甚至有些許令人羞辱的感覺。在行為上,也無法符合法令規定的處罰目的。

        適切的處置應以教育意義為前提,合乎比例原則,在最小的傷害下提出最適切的管教方法,否則,教師不經意的一句話,除了造成當事人的心理傷害外,另也讓其他學生看見老師的處理模式,長久下去,學生的所見所聞,透過經常性負面的呈現,恐將成為學生人格養成的一部份。

二、轉個彎來看問題,藝術化的指導:

        筆者曾經在課堂實務上,花了許多時間來印證,如何在既符合法令規定、又能在不傷害學生的自尊下來對學生偏差的行為給予改變,那就非得採用「藝術化的管教輔導」!老師對行為偏差的學生用花一點的時間來瞭解、晤談,而後判斷他的行為產生原因何在,再以激勵期待的方式肯定他,便能有不同的效果。在正向且藝術化指導的過程中,全班同學所感受到老的訊息是:老師溫婉的、和善的幫助同學,而不是要責怪同學。把ㄧ件有可能是平常耳熟能詳的威權式的言詞,轉化成激勵的期待,消弭可能發生的師生緊張關係,也有安頓全班情緒的作用,如此才能有更佳的管教輔導成效。

三、老師不是神,竭盡全力不放棄:

        在這個時代裡,老師的角色已不再享有過去的絕對權威,外界的觀感更不容許老師藉疼愛學生之名而有違反法令之管教作為,因此,如何使讓老師能在課堂中能順暢的進行教學、並使學生保有一定程度的常規,這當中拿捏的分寸要適當。但是,有一點是老師要特別留心的,那就是我們常在課堂上實施「有教無類」,而有時會忽略「因材施教」。這兩者的立場看似不同,但卻也能並用。在態度上,我們要視每一個學生都是生而平等,不論家庭背景、經濟條件甚至外在相貌等,都應該享有同等的關愛。

四、結語:

        筆者認為,民主法治教育就是生活教育,對象不應只在學生,教師甚至家長也應是推動主要對象,民主法治課程畢竟是生活教育的補強措施,要真正落實的是生活實踐,從日常生活中的言行做起才是根本之道。因此,每一個人都必須學會自省、謙卑與尊重,透過自我的反思,可以了解真正的自己,透過與人互動,了解對方的感受並學會尊重,要能真正落實就要從自身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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