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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心學生,竟然官司纏身?》

大安區三光國小黃珊紋主任 11/03/2025 48 點閱
《關心學生,竟然官司纏身?》(圖片1)

書名:關心學生,竟然官司纏身?

作者:吳明潔

出版社:三采出版社

出版日期:2025年7月20日

       本書分為兩大部分,層層剖析教師在教學與管理歷程中,最容易產生法律爭議的情境。

第一部分:關心學生,為何官司纏身?從學生輔導、紀律管理、言論行為到獎懲制度,提醒教師,教育行為不只是道德行為,更屬法律行為:

一、個資與隱私權:學生的成績、家庭狀況、處分紀錄皆受「個資法」保護,教師需嚴格遵守。

二、不當管教的界線:體罰、羞辱、罰站、沒收物品、強迫道歉等行為,若未符合法律比例原則與程序,恐構成侵權。

三、言論自由與名譽權:教師批評學生的方式與場所,若不當,可能構成誹謗或公然侮辱罪。

四、獎懲制度應有救濟程序:學生有權知曉處分依據,並依法提出申訴。

第二部分:校園日常裡的法律風險,提醒教師在日常教學與行政上的潛在風險:

一、性別議題須謹慎:性騷擾的認定以「被害人感受」為準,教師需認識「性平三法」與「跟蹤騷擾防制法」。

二、不在場責任與通報義務:即使不在現場,教師若事前未妥善安排,也可能被追究疏失責任;發現兒虐、家暴或性平事件未即時通報,則可能違法。

三、行政程序中的法定權利:從教師評鑑、減授課時數到職業災害補償,教師本身也需了解自身在行政程序中的權益與義務。

  最深刻的感受是「愛學生,不能只靠愛」。教師的關心與付出,雖然出自真誠與教育熱忱,但在法治社會中,每一個教育行為都同時具有法律效果。尤其當學生與家長的權益意識提高後,教師若仍依循過往經驗行事,極可能一不小心便踏入法律風險。

  過去我們總認為「為學生好」是最強的理由,但本書讓我理解,動機良善不等於行為合法。無論是私下指導、班級管教、沒收手機,或是請學生寫反省、道歉等,我們所熟悉的教育方法,其實都須檢視是否合乎法律的程序與比例原則,否則,不僅可能傷害學生,也會讓自己陷入申訴甚至訴訟。

  「關心學生,竟然官司纏身?」不只是一本教育法律書,更是一面鏡子,讓我們重新檢視自身的教育信念與方法。它提醒我,身為教育工作者,我們需要的不僅是愛與熱情,更需要知識與智慧,尤其是對「法律」這把尺的敬畏與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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