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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正向管教的意涵與實施

雙十國中 呂珈誼老師 08/09/2013 6158 點閱

國中生正處於青少年的人格發展期,就其行為所造成的結果及影響未有成熟的思維,且其在學期間的權益保障以及未來對個人權益的認知正處於懵懵懂懂之際,在與學生互動的過程中,期許每一位教師皆能做到對學生的尊重並引導其學習、生活及權利主張皆能正向發展。以下就正向管教之意涵與實施進行書寫。

一、正向管教的意義

    從正向管教一詞看來仍有管教的意味,只是在管教的方法上要使學生在發展上具有正向意義。學者傅木龍(2004)在管教時上做了以下解釋,所謂的「管」,指的是處理學生的偏差問題或行為,用的是教育的方法及相關規範,以人性化及學生主體的角度予以適時、適切的處理。而「教」指的是教導學生在事件中知錯、改錯並能記取教訓積極向上。其中強調在管教的過程中務必重視學生的主體性,以正向、人性化的方式去導正學生的行為。因此,雖然管教是一種方法,但在方法的運用上仍然要重視學生本身的需求性及價值。「正向」一詞,含有積極、樂觀與希望的思維;象徵鼓勵負責與友善的信賴關係;師生間的相處不再是消極或上對下的控制與懲罰,而應以雙向溝通與引導的方式來互動(傅木龍,2008a)。因此正向管教並非放棄對學生的行為進行教導,而是改變原有的管教方式。教育部(2007b)提出「正向管教」是指教師以學生人權為基本前提外,基於輔導與管理學生的目的,對學生須強化或導正的行為,所實施的各種不利或有利的個別或集體處置。也就是說在管教的方法上以民主、適當且有彈性的方式面對每個不ㄧ樣的學生,且導正學生行為的方法是合理的、須重視學生的感受。Oklahoma State Department of Health(2007)提出正向管教的概念即為彼此尊重,讓雙方能夠了解行為背後的信念,如此才能達成有效的溝通。而溝通的目的也是在有助於學生行為上的改善。

    由「正向」一詞,我們得知其有積極、樂觀與希望的思維,正向心理研究的其中一項重點,便是從正面的角度來看待青少年的行為,而不從問題面去探討,如此可以給對方ㄧ些希望感與能力感(Watkin&Mohr,2001)。因此教師在面對學生的行為時,應認為其犯錯乃是學生學習的時機,因此在管教時,也須考量學生的動機、立場。林來利(2008)提出互為主體是正向管教的核心理念,正向管教強調教師與學生均能以同理的角度站在對方的立場多為其設想。當教師試著從學生犯錯的動機著想,也較容易為孩子找一個解決的窗口。Eisenberg,Fabes,&Liew(2005)的研究中指出,正向管教可以帶來學生情緒上的控制,提升其專注力、在課堂上能自我發覺錯誤,甚至是自我設定計畫等。常雅珍、毛國楠(2006)則指出正向管教係應用正向心理學強調培養學生快樂的、正向意義及正向情緒學習及發展的方式或態度,來達成理想的管教成效,即謂正向管教。

    由上述可得知教育的歷程應該多給予學生尊重、包容,多聽聽學生的聲音,營造一個溫暖、愉悅的學習氣氛,引導學生人格的發展。因此正向的管教方式應該具有引導、教化的功能所在,而非造成學生在身心上因責罵、處罰而引發的負面情緒。因此,正向管教是在學生犯錯時,不僅「管」,更要「教」,而這個過程是要讓學生知道他犯了錯且錯在哪裡。當老師斥責地禁止學生時是負面管教,輕聲的鼓勵孩子表現更好時則是正向管教。當孩子聽進去老師的話時,才能跟他們分析道理,也才聽得到孩子心裡的聲音。

二、正向管教的內涵

    正向管教即是以樂觀、正向意義、正向情緒及內在動機做為指導方針。吳清山、林天佑(2008)提出正向管教的五大核心內涵包括:師生間的彼此尊重、拉進師生間的距離、在管教的方法上要考慮學生個別差異,適時引導其生活發展,讓學生發現及肯定自己的長處。

    我國於2006 年12 月27日明令禁止體罰。為協助教育人員放棄體罰及其他違法或不當之管教方法,教育部2007年6 月擬訂「推動校園正向管教工作計畫」,宣導校園正向管教之政策與知能,以冀有效協助其他教育人員有效輔導管教學生與處理紛爭。其策略分別為:

初級預防策略:發展多元專業輔導管教措施,提升教育人員心理衛生及輔導知能。

※二級預防策略:建立支持網絡,透過團隊支援與輔導,早期介入與協助。

※三級預防策略:建立教育人員嚴重違法處罰學生之危機處理與善後處置標準作業流程。

    透過正向管教回歸導人的本質,不僅重視學生的權益,更要積極的保障。黃文三提出正向管教引導的原則包含:1.重視孩子的尊嚴;2.發展正面的社會行為;3.鼓勵孩子盡量主動參與;4.重視孩子的發展需求和生活品質;5.重視孩子的動機和生活觀;6.確保公平正義;7.促進團結。

    綜上所述,正向管教是是一種基於學生人權、為了提昇學生道德認知與行為規範,以正向、積極的方法,以便於矯正、改變學生行為,不得對學生的身心造成任何傷害。

三、正向管教的規準

    正向管教強調正向的思維、正面的情緒,讓正向的力量可以給予學生極大的影響。根據教育部修正之《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第十四點說明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應先了解學生行為之原因,針對其原因選擇解決問題之方法,並視狀況調整或變更。林佳範(2006)認為輔導管教是ㄧ種方法,是教師每日的例行性工作,因此在輔導管教學生時,必須思考清楚其管教的目的為何。其基本考量如下所述:

(一)尊重每個孩子的獨特性

   每個學生都是獨一無二的個體,從其學習能力、行為表現皆不ㄧ樣,因此教師在管教學生行為時需尊重每個孩子的獨特性及身心發展上的個別差異。教育部修正之《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規範教師在輔導與管教學生時,應先了解學生行為之原因,並尊重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

(二)管教方法的正面價值

    不只是學生在犯錯時給予指正,對於那些沒有受到鼓勵甚或遭受批評指責時之正向思考及因應方法,以培養學生承受挫折之能力及堅毅性格。林佳範(2006)指出輔導管教只是方法上的運用,並非教育目的,因此在管教時也要時時刻刻反省其管教是否有效。並且在其管教的標準須明確適當,也不得逾越法律界線,有ㄧ致性。例如:不得因個人或少數人之錯誤而處罰全班學生。管教學生是因為其行為上有了疏失,因此管教上必須對事不對人。並且只要用對方法,學生可以透過教育而正向發展(傅木龍,2008b)。因此,透過管教對學生所表現之良好行為與逐漸減少之不良行為,應多予讚賞、鼓勵及表揚;進ㄧ步啟發學生自我察覺、自我省思及自制能力(教育部,2007b)。

   教師的管教行為,除了考量對學生本身的尊重及方法本身的教育意義外,吳清山(1996)提出了在面對學生管教時,教育人員應有的三大規準:

(一)合專業性

   教育人員是受過一定程度的專業訓練,是具有科學邏輯性、教育專業知識和技能的人。因此,在處理學生不當行為時,應憑藉其教育之專業素養,採取有效的管教措施,才能顯示出管教的教育意義。亦即教師應本著「尊重、關懷、冷靜傾聽、愛心耐心、出於教師自身之善意」等教育專業原則來管教學生。換言之,教師管教學生,需基於倫理的善念,鼓勵學生改過遷善,以幫助學生成長為目的,所以,教師在處理學生問題行為,須了解學生的身心狀況,多鼓勵少責難,不可存有惡意的思想來管教學生,唯有學生體會教師管教的心意,方能達到管教之效益。

(二)合適當性

    管教學生尺度的拿捏是件不易之事,除須考量學生犯錯之動機外,如能在發現問題行為之初,及早進行關心處理並考慮其行為後果,再施以適當的管教。也就是說在管教方式上,應符合「比例原則」,亦即教師在必要的範圍內,針對個別事件,以多元適宜的方式,來進行學生問題行為的管教,達到引導學生發展良好行為的目的。

(三)合價值性

    教師管教學生,應以學生問題行為層面為要,善用多元的管教方式來處理學生問題,以使學生表現更佳。因學生來自不同的環境,有其不同的背景差異,所以,教師在管教時也要因材施教,方式要因人而有差別,盡量合理的差別處理,不可採齊頭單一式的方法,才可使教育效果顯著,教育的價值呈顯。

    因此,教師所有的管教行為主要在協助學生改過遷善,對學生不能有差別待遇,應讓學生充分表達意見與澄清行為動機,才能作懲處,並讓學生學習對自己負責任(徐美鈴,2008)。讓學生不只是被動的被禁止,而更需積極告知其原因。如同以上所陳述的,依循目的原則,爲的是使學生改善本身行為而非打罵;比例原則,小錯小罰,大錯大罰,不可模棱兩可;公平原則,不能因人而異、因事有別;程序原則,有既定程序,且每次皆照程序走,不可失去規則。如此一來,讓學生在受罰的程序上擁有公平性、正當性及適切性。

四、正向管教的實施原則

    對教師而言,管教只是方法,回歸教育的本質,如何發展學生的行為符合社會期許,才是教師所期望的。而落實正向管教,就是要幫助學生,學習符合我們(大人)期望、有效促進正面社會關期望、有效促進正面社會關係、易於發展自律並提升自我形象的行為(李美華譯,2007)。正向管教法的目的在肯定與獎勵適當的行為,李美華(2007)認為有效的正面管教其步驟包含三項:(1)描述適當的行為;(2)清楚說明原因;(3)強化適當的行為。教師在實施正向管教之前,其所希冀的應該是如何使學生更好,行為上如何導正,而非以訓斥學生為目的,因此在實施正向管教時,可以把握以下原則:

(一) 尊重學生的尊嚴及人格發展

    學生有受到尊重的權利,尤其在國中時期的學生特別在乎同儕的評價。因此在管教的方法上,要考量到學生的尊嚴。在面對學生不良的行為進行懲處時,應訓斥的是學生的「行為」,而非學生的「本身」,因此老師的用字遣詞須特別注意。當懲處方法失當,只會使學生感到尊嚴受損,反而使學生自暴自棄。因此,在管教的過程中應重視學生的人格尊嚴且配合學生的心智發展,不僅僅當下對學生的不良行為進行懲處,更要考量學生的受教權益。

(二) 重視學生個別差異

    每個學生都有其獨特性,因此成長的過程與背景亦有所異,因此在管教學生的不良行為時雖ㄧ視同仁,但方法上必須考量學生身心發展的差異性。因此在教育學生時,客觀分析學生違規行為的程度、動機、情緒狀況及家庭情況,因此在懲處的方法上須拿捏得宜,以免造成反效果。

(三) 發展正向行為

    發展正面的社會行為、自律能力和人格,不僅要重視孩子的動機和生活觀,更要鼓勵孩子盡量、主動去參與,也因此須重視孩子的發展需求和生活品質(謝傳崇,2008)。在學習的過程中,教師並非總是幫學生作決定,而是提供學生選擇的機會,並協助他們評估每個選擇可能會產生的後果(李美華譯,2007)。可以在適當的時機親身示範守秩序、符合期待的行為,尊重的溝通態度,以及合作解決衝突的模式(李美華譯,2007)。

(四) 建立良好的師生關係

    在過去,師生關係處於一種上與下之間不對等的關係,因此教師營造出的關係是種權威式,學生不得有任何異議。沈碩彬(2008)建議教師實施正向管教應強調師生之間的相互尊重,發展和諧的師生關係。對學生的教育應給予尊重與包容,而不是ㄧ味的要求服從與懲罰(蘇泰吉,2008)。因此,師生應建立與平等的關係上,接納學生的不同意見,耐心傾聽學生的心聲,對學生的了解越多,就越能找到教育的機會點,減少偏差行為的發生(徐美鈴,2008)。

    甚至在正向輔導管教中,老師先放下身段,先聽聽孩子的想法,接受學生的感受,再逐步化解學生的心結,達到改變行為的目的(連廷嘉,2007)。導正學生的行為應是循序漸進,在正向的情境中,也能引導學生發展出正向的行為,不只是情境上的營造,在適合的時機使用適當的身體語言,例如點頭、微笑和直視學生(李美華譯,2007),也是師生間的催化劑,有助效果的達成。

(五)導引出溫馨的學習氛圍

    良好環境的營造可激發正向的學習氛圍,班級中也必須要有正向的和諧氣氛,才能使孩子覺得學習是有意義、快樂且充滿動力的;所以,教師應該創造教室中接納、關懷、互助、尊重的環境氣氛,在教學的互動歷程中才能建立一個彈性、適性的學習空間,減少學生在教室內的焦慮感與壓迫感(蘇泰吉,2008)。此外,語言或非語言的運用、環境的佈置,皆有利於全班學生的學習與發展(吳佩珊,2008),也藉由這份正向的學習分為拉攏班級成員間的關係、促使彼此間的心靈交流,讓這份正向力量帶動班級良好的學習動力。

(六) 多給學生鼓勵及讚美

    每個孩子都喜歡聽好聽的話,即使是犯錯的孩子。當我們一味指責學生的時候,只會使師生間的關係趨向緊張,並且將學生推得更遠,師生間出現鴻溝。多給孩子鼓勵,因為鼓勵能激發學生的學習動機及從事任何行為的意願,也能建立學生自我價值感;因此,儘量少用懲罰來管教學生,而重在鼓勵學生,發展學生的能力感(沈碩彬,2008)。多用正向的語氣鼓勵學生,讓學生了解如何表現出正確的行為,並且在其表現對的時刻給予讚美、給予獎勵,適時的強化學生的行為,會讓學生有動力持續下去。鍾佩玲(2008)建議要讓學生覺得被接納後,再給予指正、建議。多使用正向的回饋,例如:「看看你答對幾題。下次我們ㄧ定要答對更多!」;並且面對學生新發展的正面行為時,不斷給予讚美,同時忽略輕微的錯誤行為(李美華譯,2007)。不只是回應學生的說法,更要適時的聽孩子說,給學生解釋行為的機會,進而用正向的方式逐步引導學生調整其行為。

(七) 強化教師本身的專業知能:

    教師的專業知能,包含領域內的專業知識、善用各種教學方法以及各種教育法規。教師具備領域專業,就能發揮教學魅力、吸引學生專注力(徐美鈴,2008)。當一個教師在教學上表現出專業的ㄧ面時,才能令學生感到信服,增強其學習動機;除了教學專業上的能力,利用價值澄清、影片或案例討論、角色扮演及經驗分享等不同的教學法,不僅提高學生學習興趣,更進一步促使學生了解不同行為產生的後果,知其然知其所以然(鍾佩玲,2008)。當學生喜歡這堂課,進一步的便更加投入,有助於削弱其本身的負向行為,甚至在指正其負向行為時,不只是糾正應先針對正向行為給予強化,可增加學生對負向行為的改變動機(鍾佩玲,2008)。

(八) 尋找諮詢協助,善用各項資源

    教育部2007年擬訂「推動校園正向管教工作計畫」,除了第一線的積極預防,更主張透過團隊支援與輔導,若是遇到學生重大行為疏失,更有ㄧ套的危機處理及善後處置流程。因此,教師應善於運用三級輔導的功能,當管教學生時已超出自己的能力負荷時,應適時尋求學校行政的介入,以便協助學生及早解決問題,也讓問題的處理上更有效率。站在學校立場,學校行政應該提供相關資源協助,並將輔導資源公開宣導,使教師都能順利了解及運用適當資源,學校以團隊合作模式建立完善的支持系統(徐美鈴,2008)。

    綜合以上各位學者所建議的方法得知,不管所運用的管教措施為何,最主要的是先瞭解每位學生之特質與程度,尊重每位學生之個人差異,給予不同標準的要求,以積極正向的管教方式、以教育愛為出發點,針對學生個別過錯導引其瞭解缺失原因並協助改善,多以鼓勵、欣賞代替羞辱懲罰,多運用讚美以減少責罵。在管教上不管採取的是何種措施,都應具有教育價值,目的在趨使學生行為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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