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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教師共聘制度落實專長授課,提升教育品質

北屯區四維國小謝淑玲主任 08/25/2014 2006 點閱

一、源起

   教育部於民國98年為為落實九年一貫課程之實施與學校本位管理,有效改善偏遠(包括離島)及小型國民中小學專長教師不足之情形,增進師資來源,以提升專業教學之成效,因而提出「國中小增置專長教師方案」,結合行政院短期就業方案,建立偏鄉小校的共聘巡迴制度,讓偏遠地區國中可以共聘師資,或偏遠國小可與鄰近一到二所學校合作組成策略聯盟,師資交流。其目的為優先解決偏遠小校人力不足現象、改善偏遠地區學生學習環境與資源、引起偏鄉學生的學習動機,開拓偏鄉學生學習視野。

二、實施方式

    (一)區域共聘專案教師:適用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之特殊科目(如藝文領域、體育及英語等)依教學需要規劃數校共聘教師之制度,以增置專案教師模式,提供該區學校所申請之員額。辦理原則如下:

(1)由各區學校提出需求申請(不限定科目),並由縣市政府擔任媒合的角色,由鄰近偏遠學校共同確定聘用科目及員額並提出計畫申請。由縣市政府統一甄選,並以填志願、分發模式分配各區共聘教師。

(2)由一學校擔任主聘學校(包含勞健保、勞退金等),於聘約中敘明服務學校及相關權利義務。

     (二)巡迴教師:適用國民小學,由正式教師(且具教學特色者為主)擔任巡迴教師,以到校到班主題式教學為主要模式。辦理原則如下:

(1)由縣市甄選各科教學優秀之專任教師1-2位教師,針對領域或學科到各校做示範教學,對象為該校學生。

(2)扣除在校授課時間1天,巡迴日數為4天。

(3)於學期初由各校申請,並由縣市政府(或中心學校)彙整巡迴教師行程,以地區為單位巡迴。

(4)採分區巡迴模式:於學期初由各校申請,並由縣市政府(或中心學校)彙整巡迴教師行程,以地區為單位。

三、臺中市實施現況

   為解決臺中市中小型學校英語教師的不足,教育局已於102學年度招聘了30位國小英語巡迴教師,並已分發至9所中心學校,依據各校申請情形,分配至50校協助英語教學,讓新進的英語老師同時在2、3校進行英語教學,提升學生學習成效,以落實教學正常化、教師依專長授課的目標。

   在本土語言推動上,臺中市閩南語、客家語及原住民語師資聘用上也以共聘的方式實施,由一個學校主聘,其他聘用同一位支援教學人員的學校共聘,這可使支援教學人員的勞健保、勞退金以及交通費的計算申請簡化,減省聘任學校的行政工作,讓本土語言支援教學人員的聘用更為便利。

   此外,臺中市也相當重視偏鄉小校學生學習資源不足的問題,解決了英語教學師資的問題,其他學科如音樂、美勞、表演藝術、視覺藝術、體育等專業科目,偏鄉小校師資亦嚴重不足,教育局表示未來會再擴大試辦甄選音樂、美勞、表演藝術教師,透過共聘師資的方案,鼓勵各校共聘藝文、體育等專長之教師,從根本解決師資不足,來提升學生的學習成效達到聘請專科老師、專業授課目的。

   目前全台灣僅台中市、宜蘭推動「藝能科教師共聘」制度,未來這一定會成為趨勢,因為現在每個學科的專業度很高,將來每個學科都有可能需要共聘教師,讓不同專長老師授課,才能提升教學品質。

四、結語

         隨著媒體的發達,資訊流通速度一日千萬里,很多學生在進入教室上課前的先備知識就已十分完備,這對老師授課時專業度產生極大的挑戰,且社會越進步,分工就越精細,所以預期可見,未來每個擔任教職的老師將會是針對某一科目,具備專精研究,專業性相當高的專業級教師,再加上少子化時代的來臨,教師共聘制度似乎是未來勢在必行的教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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