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刊日:100 年 6 月 10 日
發行人:教育局局長
出版者: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地址:42007 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 36 號
電話:04-2228-9111(代表號)
臺中市教育電子報自民國 100 年 6 月起,每月 10 日發行一期,為教育夥伴提供更快速便捷與寬廣詳實之教育資訊 ,歡迎各界關心教育訊息之舊雨新知,上網免費訂閱,並請廣為推廣宣傳。
市長曾說:緝毒、防毒、拒毒、戒毒是大臺中最重要的毒品防制政策,假如掃毒是打開潘朵拉盒子,那麼最近發起的無毒校園政策,正是所有學校師生與家長最殷切的盼望,也是校園不輟的青春之歌。
本局在推動反毒工作具體作法如下:
一、預防宣導:
透過教育宣導及辦理各式活動以提升學生認知,避免接觸毒品,尤其針對進修部之學校或學校中高關懷學生特別加強防範作為。
二、清查輔導:
針對高關懷學生擴大尿篩對象,希望今年擴大尿篩數為4,000名以上,對象以下列學生為主,包括:學期間復學生、經篩檢量表測出有濫用藥物傾向者、曾遭警方查獲進出特定場所者、長期缺曠或無原因缺曠三日以上者、家庭背景複雜或家族有用藥紀錄者、曾深夜逗留不當場所者、精神或行為異常有吸食毒品之虞者、施用或持有不明藥物,導致行為異常者、經家長要求者、同儕反映經導師調查有疑慮者。
三、矯正戒治:
藥物濫用之學生如經學校實施「春暉小組」3個月追蹤輔導,並採集尿液複驗,如為陰性,則解除列管;如仍為陽性反應者,則結合地區醫療院所,投以治療。
(一)施用一、二級毒品濫用者,移送警察機關處理,並轉介個案至本市毒品危害防制中心或行政院衛生署指定藥癮戒治機構、藥物濫用諮詢及輔導機構賡續戒治。
(二)施用三、四級毒品濫用者,經學校輔導若仍呈現陽性反應者,應重複實施輔導作業,倘經第2次輔導仍為無效者,請警察機關以虞犯身分移交少年法院(庭)處理。
(三)學齡青少年經裁決強制勒戒或服刑出所後,對於有就學意願者,協助個案轉換學校就學,並重新列入該校特定人員,重複實施輔導。
雖然我們教育同仁投入大量心血在反毒工作上,惟日前媒體報導中市檢警5月22日執行首波「護苗專案」大掃毒,總計查獲185名藥頭、藥腳,逕行將本市可能涉案學生所屬學校校名公布,我們肯定11所學校為教育的付出與辦學的用心,這些學校目前學生數是逐年增加,可見學校教職員積極經營、對教學投入頗具成效,已獲得家長與學生的認同與肯定,對於近日相關報導對各校所造成的打擊深感遺憾。
本市101年尿篩呈陽性反應人數為48人、102年1至4月為24人,其中有2人為101年度至102年持續輔導的對象;本市也針對這些青少年實施為期3個月的春暉輔導,101年度原列管人數127人(含尿篩陽性、警方查獲、自我坦承者),輔導成功共93人,輔導成功率73%。
而本人與軍訓室主任於3月份拜訪前台中地檢署張斗輝檢察長及少年警察隊郭建齡隊長,就青少年染毒問題討論建立檢、警、教、衛聯合通報機制,希望透過聯合通報機制平臺,很快速針對涉案學生進行校安通報及尿篩清查工作。
防制學生藥物濫用是一整體性、全面性與持續性之工作,為防止毒品戕害校園學子,除積極結合學校、家長、社區、檢警及專業輔導、醫療機構等人力、資源及作法,持續落實校園教育宣導、清查輔導、戒治等工作之外,希望讓我們每一個人多關懷學生,並提倡正當休閒活動,建立健康優質的校園環境。
創刊日:100 年 6 月 10 日
發行人:教育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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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偉民局長
蘇美麗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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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夥伴:西區忠信國小黃美樺校長、葉俞潔主任;北區立人國小廖子成校長、簡鳳瑩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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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組:南屯區永春國小蕭俊勇校長、王清峰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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