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刊日:100 年 6 月 10 日
發行人:教育局局長
出版者: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地址:42007 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 36 號
電話:04-2228-9111(代表號)
臺中市教育電子報自民國 100 年 6 月起,每月 10 日發行一期,為教育夥伴提供更快速便捷與寬廣詳實之教育資訊 ,歡迎各界關心教育訊息之舊雨新知,上網免費訂閱,並請廣為推廣宣傳。
為增進同仁在請領加班費、差旅費及國民旅遊卡休假補助費等小額補貼款項等法律認知,本局政風室於104年7月20日(星期一)上午8時55分假陽明市政大樓五樓大禮堂舉辦104年「公務員申請小額補貼款項」及「圖利與興利之間的法令與實務經驗」專案法紀宣導講習,由本局方專門委員炳坤主持,特邀請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林依成擔任講座,課程重點「公務員申請小額補貼款項」及「圖利與興利之間的法令與實務經驗」。
有鑒於請領加班費、差旅費及國民旅遊卡休假補助費等小額補貼款項,乃公務員權益,惟少數公務員浮報此類款項之案例仍時有發生,是類案件涉犯罪名,多為刑法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等罪,所(圖)得財物或不正利益甚微,卻影響政府形象甚鉅。分析是類犯罪案例之弊端癥結大致有下列二點:一、審核作業未臻嚴謹。二、員工法紀觀念薄弱。法務部廉政署特函請各機關辦理專案講習,並要求負責把關的人事、主計等人員參與,藉以預防不法事件的發生。
林市長甫上任後,對如何增進員工法律常識非常重視,所以在本府104年第1次廉政會報主席指(裁)示事項,要求政風單位適時安排「圖利與興利之間的法令與實務經驗」課程內容。
當日與會人員為本局暨所屬機關、學校、市立幼兒園人事、主計、秘書及第一線查驗、取締、執行公權力等相關權責單位人員共計665人,藉由此次講習,必能大大提升在申請小額補貼款項、圖利與興利區別的認知,將有助公務員日後業務的推動與執行。
創刊日:100 年 6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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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偉民局長
蘇美麗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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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領航:西屯區上石國小劉益嘉校長、黃蕙蒨組長;北區太平國小曾娉妍校長、陳奕蓁主任、游淑淳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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