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校務評鑑到發展學校亮點省思
潭子區僑忠國小黃東城主任
01/24/2014
受到全球化、市場化、資訊化的浪潮席捲之下,學校教育績效責任受到社會大眾關注,教育主管單位對於學校校務經營應公開透明,並對社會大眾負責,積極規劃校務評鑑方式進行學校教育的總體檢,讓教育資源發揮最大化的績效,藉此強化學校效能,提昇學生學習成效,保障學生受教權益。
所謂「自視者明,自明者強」一個人能透過反省,檢視所作所為,進而瞭解個人缺點,加以改進,自然能成為一位強者。校務評鑑也是如此,誠如評鑑學者Stufflebeam所言:「評鑑的目的不在證明,而是改進」,臺中市自102學年度起透過國中小校務評鑑之總體檢視,提供學校改進依據,以活化學校課程教學發展,提升學生學習成效,並立基於優質的校務上,發展學校亮點特色。
學生是教育的主體,學校有責任帶上每一位學生,在發展學校亮點,是否同時也能為每一位學生找到屬於他自己的亮點特色,否則在發展學校亮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