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自我傷害行為的輔導〈上〉
中平國中 楊彩鈴老師
08/30/2011
九十八年度台灣地區十大死因中,「自殺」排名第九(行政院衛生署,2010)。另外在亞洲地區,各國自殺死亡率都明顯增加。包括日本、韓國、香港、新加坡、台灣等。以日本為例,每10萬人口之中有23人自殺死亡。若與歐洲部分國家相比,一些已開發國家,人民自殺比率更高,好比瑞士、西德,每10萬人口之中高達40人自殺死亡(財團法人董氏基金會,無日期),然而瑞士、西德這兩個國家的社會福利卻是全世界最好的,可見自殺已成為全人類死亡原因中最嚴重的項目之一。
「自我傷害」歸屬於「自殺」行為的一環,只是還未立即危害生命罷了。自傷行為開始於1960至1970年代,1980年代自傷行為開始增加,且多發生於15-24歲的青少年,其中服毒者約佔90%(Harrington,2001)。那些以「自我傷害」行為來因應壓力、挫折與痛苦的青少年,比起其他人而言,將有更高的自殺危險性。因此,自我傷害防治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