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構幸福家庭美好願景
臺中市東區成功國小曾娉妍校長(家庭教育輔導團召集校長)
08/05/2019
一、家庭教育輔導團成立緣由
臺中市家庭教育中心為推動家庭教育相關業務,深化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內涵,於100年度臺中縣市合併之際,依據原家庭教育法第7條之規定,正式成立臺中市家庭教育輔導團。期望集結各級學校對家庭教育工作有興趣或專長的人員,共同為本市家庭教育工作努力,以增進本市家庭教育推動之效能。
二、家庭教育的推手
本市家庭教育輔導團由教育局局長擔任團長、副局長擔任副團長、終身教育科科長擔任督導、家庭教育中心主任擔任總幹事、家庭教育中心承辦人員擔任幹事、召集校長擔任執行秘書、副召集校長擔任副執行秘書,並由團長遴聘專家學者擔任諮詢顧問,提供相關業務諮詢。
此外,家庭教育中心遴選各校推薦對家庭教育議題有興趣或專長之校長、主任或教師擔任輔導團團員,共分成課程研發、文宣推廣、輔導諮詢及行政等四個組別。
三、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