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防災教育 守護你我生命
學生事務室宋淑娟課程督學
09/09/2019
近年由於受到極端氣候的影響,導致人類生存環境的威脅日趨明顯,任何人都無法避免來自天災的威脅,在行政院災害防救白皮書中,提出針對災害類型之前20大災害事件統計分析。災害造成人員死亡案例中,以地震災害佔68%最多,次為颱、颶風、洪水及坡地災害(19%),其餘13%為極端氣候-熱浪造成人員死亡。災害經濟損失部分,總累計約9,100億美元。「災害防救法」的制定,目的都希望國人能重視災害的發生,從減災(mitigation)、整備(preparedness)、應變(response)、復原(recovery)四個階段都能環環相扣,讓災害的傷害減至最低的程度。
臺灣為地震、颱風、豪雨等高災害潛勢的地區,民國88年震撼全臺921地震,中部地區首當其衝地遭受了極具破壞性的震災損害;民國98年莫拉克颱風的八八水災重創南、東臺灣,水淹滅小林村,造成前所未有的災損,山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