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音超人大探索
西屯區永安國小彭文貞主任
08/06/2018
哲學家尼采所說:「沒有音樂,生命會是一種錯誤。」
生活課程中的聽覺藝術是學生認知表徵系統學習的一部份,它的學習要從「感受、 探索、表現」等方式來進行,而非從知識直接傳輸來進行(吳璧純,2013)。
生活課程中的音樂教學目的不在於樂理與專業知識的傳授,而是讓學生感受、表達與欣賞音樂,進而引發學童對音樂的興趣與喜好。
壹、設計理念
不論是達克羅茲Emile Jaques-Dalcroze(1865-1950)、 奧福 Carl Orff(1895-1982)或是高大宜Zoltan Kodaly(1882-1967) 的教學理念,皆主張任何音樂理念都可以轉化成身體律動,而身體律動也相對地可以轉化成音樂。且藉由訓練兒童的肢體律動探索音樂的內在感受,是增進兒童學習音樂與表達音樂能力最有效的教學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