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校長領導暨教學卓越頒獎
國中教育科黃巧妮候用校長
08/29/2017
教育部為鼓勵校長專業領導、創意經營,樹立優質學校經營典範,以提升學校辦學績效,辦理校長領導卓越獎評選。校長領導卓越獎每二年辦理一次,分高級中等學校組、國民中學組、國民小學組。「教學卓越獎」自92年起創立,目的在鼓勵教師專業成長、團隊合作、創新教學、適性輔導、樹立優質教學典範,以提升教師教學績效及提高教學品質。評選方式分幼兒園、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4組,採取初選及複選兩階段辦理,其中初選由各地方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並推薦參加複選;複選工作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請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辦理,臺中市立光德國民中學承辦。
106年度校長領導卓越獎各初選單位共推薦69位,其中國小組34位、國中組20位,高中職組15位。教學卓越獎各初選單位共推薦106個教學團隊參與複選,其中幼兒園組27團隊、國民小學組35團隊、國民中學組25團隊及高級中等學校組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