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盤爭奪賽簡易變體規則--初級版
西區忠孝國小鄧國楨老師
03/26/2017
一、說明
爭奪賽是一種隊際比賽,在比賽終了時,贏得最高分的隊伍即為勝隊。比賽是由各七位選手組成的兩隊,在一個兩端各有得分區的長方形場地比賽。每次得分以一分計,在進攻時,當一位選手(擲盤者)將飛盤傳給他的隊友,而該隊友能在得分區界線內成功的接著即算得分。此飛盤由一位選手傳給另一位選手時是單獨地前進的,當選手持有飛盤時不能跑動。當持有飛盤之隊伍企圖將飛盤向得分區推進即為進攻,對方之隊伍則試圖將飛盤拍落或迫使失誤以獲得持盤權。每當飛盤擲傳過程中,如被對方選手接到或擊落、落地或出界而未完成擲傳時,則持盤權轉為對方。不得有明顯故意之身體接觸或擒抱。
二、競賽精神
飛盤運動是在自由心證自行判決下比賽,不另設裁判員。在比賽過程中,所有之越線、違規、持盤及叫犯規均由場中之選手自行裁決。爭奪賽傳統上是有賴於每位選手具有運動精神公平競爭的比賽。鼓勵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