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點學校的意義與價值
臺中教育大學教師教育研究中心陳盛賢主任
05/27/2014
一、前言
臺中市中小學校務評鑑與亮點學校計畫一同辦理,教育局於實施校務評鑑時要求各校皆要同時提出亮點學校計畫,此時可能產生四個疑問:一是如果學校沒有亮點,是否可以不需要提出亮點學校計畫?其次,是否學校通過校務評鑑後,由通過學校提出亮點學校計畫?亮點學校計畫為何要是全校性的?最後是亮點學校是否就是優質學校?以上四個問題的核心在於學校的存在價值與發展需求,因此從目前臺灣少子女化與學校競爭的觀點加以說明。
二、亮點學校的源由
1980年代以後教育的新自由主義盛行,學校亦面臨市場化競爭的壓力,逐漸形成教育服務的「生產者市場」,希望藉此提高學校教育品質,並導引學校的優質化與特色化,其次學校本位管理的風潮更加速學校朝向優質化與特色化。此時美國藍帶學校(blue ribbon school)、英國燈塔學校(beacon school)皆是優質化的表現,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