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推動是落實國中教學正常化之契機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林素卿學務長
03/26/2013
自103學年度起,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以下簡稱12年國教)將分兩階段實施,前九年為國民教育,依「國民教育法」及「強迫入學條例」規定辦理,對象為6 至15 歲學齡之國民,主要內涵為:普及、義務、強迫入學、免學費、以政府辦理為原則、劃分學區免試入學、單一類型學校及施以普通教育。後三年為高級中等教育,將推動制定「高級中等教育法」,對象為15 歲以上之國民,主要內涵為:普及、自願非強迫入學、免學費、公私立學校並行、免試為主、學校類型多元及普通與職業教育兼顧。本於多元入學精神,現行高中職多元入學方式自103 學年度起整合為「免試入學」及「考試入學」兩管道,屆時將有七成五以上全國國中畢業生免試入學,但各招生區得保留小比率的入學名額採特色招生。
「落實國中教學正常化」是十二年國教工作要項之一。所謂教學正常化係指應落實德、智、體、群、美五育兼重之教學,亦即一切教育作為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