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學年度第2學期本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103學年度第2學期本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日期自2月20日至3月20日止,請把握機會踴躍申請 !
為獎助設籍本市清寒學生順利完成學業,鼓勵其勤奮向學,培養其上進精神,爰設立「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以積極彰顯社會公平正義,實現人盡其才的教育目標。
本奬學金申請對象為設籍本市6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
學生,並符合下列3類情形者:(一)持有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二)家庭
於最近1年內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三)其他家境清寒
經導師出具證明者或持區公所以上層級之相關證明者。
本奬學金共分國民中學組、高中(職)組及大專院校組3組分別審核,國民中學組名額計450名,每名可獲得新臺幣1,500元、高中(職)組名額計80名,每名可獲得新臺幣2,000元、大專院校組名額計55名,每名可獲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