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教師員額編制達1.7,學生照顧更周到
孩子們專注聽講,踴躍舉手發言、近距離和老師互動,這樣溫馨的畫面,每天都在本市國小校園上演。為提升教學品質、維護學生受教權益,在市長支持下,本市103學年度自籌經費提高國小教師員額編制至每班1.7人,僅次於臺北市且優於教育部規定每班1.65人。
教育局長吳榕峯指出,依教育部規定,國小教師員額編制每班至少1.5人,101學年度提高至每班1.55人,102學年度提高至每班1.6人,103學年度國小教師員額編制提高至每班1.65人。惟市長體恤教師之辛勞,歷來本市國小教師員額編制皆高於教育部規定,99學年度原臺中市國小教師員額編制,自每班1.5人提高為:25班以下學校,每班1.6人、26-60班學校,每班1.55人、61班以上學校,每班1.5人。縣市合併後,依政策從優原則,100學年度起將原臺中縣國小教師員額編制調整與原臺中市一致,101及102學年度則以全市減班不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