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質的幼兒教育-從多元智力理論談起
台中教育大學幼教系系主任 魏美惠
02/21/2012
長久以來幼教從業人員在規畫幼兒教育課程時,會以一九八七年教育部所修訂的「幼稚園課程標準」為依據,將幼教課程內容分為六大學習領域,即健康、遊戲、音樂、工作、語文、常識。希望經由這些領域的學習充實幼兒的生活經驗,擴充幼兒知識和能力,培養幼兒良好生活習慣,增進幼兒良好人際關係,以奠定幼兒健全人格的基礎,達成我國幼兒教育的目標(幼稚園課程標準,1987)。雖然這六大學習領域是依據幼兒發展上的需求所規畫出的學習內容,但美國學者迦納博士(Gardner, 1983, 2000)所提出來的多元智力理論(The Theory of Multiple Intelligence)以人類具備的學習潛能為基礎,提供了教育界在規畫幼兒完整學習課程時一個更清楚的藍圖。
美國學者迦納(H. Gardner)的多元智力理論(Multiple Intelligence)是一九八○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