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的自我評鑑與自我改善行動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教師教育研究中心陳盛賢主任
07/29/2014
一、前言
103年8月的臺中市教育電子報發刊時,臺中市第二梯次國中小校務評鑑的成績亦已公布,屆時筆者可能會聽到第二梯次40所學校的校長、校務評鑑承辦人的心情起伏,或許還需要ㄧ段時間,大家才能平復下來。筆者仍是一貫的觀點,意即-不過高興或難過,一天就好;最要的是「校務評鑑成績公布之後,學校四年的自我改善計畫應如何落實?亮點計畫應如何讓學校發展出特色?第二期的校務評鑑來臨時,亦即四年後的學校是否成為教職員工全體投入與精進的高品質學校?」。
二、自我評鑑與自我改善行動的意義
此次新取向的臺中市國中小校務評鑑,聚焦於學生學習與教師教學,重視教師的教學觀察,此外也說明自我改善機制是校務評鑑的核心概念;不過,由於臺灣各級學校評鑑方式,雖類似美國認可制,有自我評鑑與實地訪視,但是評鑑通常被視為考核與評比,因此要以實地訪視來協助學校確認自我評鑑的達成程度,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