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實驗教育觀點看特殊教育
和平區中坑國小邱義隆校長
08/22/2017
特殊教育從民國73年12立法公布後,至今總共經過了8次的增修,最近一次則於103年6月中完成立法公告。而我國的實驗教育法,則歷經二十餘年的醞釀、溝通與理解,終於在103年11月底,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為體制外的學習管道,開了一道曙光。看似在天平的二端,且立法精神與立法目標都不同的法案,卻都在103年完成修正與立法,也正為體制學習之外的孩子,給予更大的照顧與彈性。
特殊教育重視個別孩子的學習權,在最少的限制環境下,提供資賦優異學生,與各類的身心障礙孩子,量身規劃的個別化教育。反觀實驗教育,則反思現行教育體制下,有一大部分的孩子並不適合接受現有的教育體制;或是有特定的教育理念者,所進行的教育改革。兩者,其出發點與立法精神,雖有許多差異之處,但個人認為確有下列共通之處,頗有異曲同工之妙,試分享之:
一、重視個別化的教學:
特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