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C--談補救教學
教育是協助每一個人的天賦、才能與潛力充分發揮,以達成人生的目標與生命的意義(楊振昇,1997)。隨著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的推動及一連串教改聲浪中,Rawls(1972)正義論所強調的「公平正義」在教育正義所主張之「因材施教」、「把每一位學生帶上來」亦被再度強化。基於此,教育部將國中小補救教學實施方案列為推動城鄉教育均衡發展的政策之一。2006年度推動「攜手計畫-課後扶助」方案、「教育優先區計畫-學習輔導」、弱勢課後延伸照顧---「夜光天使點燈專案計畫」、2013年推動「國民中小學補救教學實施方案」,加強扶助弱勢家庭之低成就學生,提供多元適性學習機會落實補救教學,以彌平學習落差,達到「確保學生學力品質」、「成就每一個孩子」的理想。
為配合實施十二年國民教育實施,2014年起改以國中教育會考取代基本學力測驗。依據教育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